隱私權政策

為了讓您能夠安心的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嶼翼心理治療所】(以下簡稱本所)官方網站之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並符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當您勾選同意或送出預約表單時,即視為您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同意本聲明之全部內容。


一、隱私權保護政策的適用範圍

本政策內容包括本所網站如何處理在您使用網站服務、預約掛號、填寫聯絡表單時所收集到的個人識別資料。本政策不適用於本所網站以外的相關連結網站,亦不適用於非本所所委託或參與管理之法人、人員或廠商。

二、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類別及利用方式

當您造訪本網站或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線上預約掛號、服務信箱等互動性功能時,本所將依個資法之規定,明確告知下列事項:

法定特定目的(依據法務部公告之類別):

  • 064 醫療、保健服務
  • 063 醫療、衛生政策、法令執行及醫療行政管理
  • 090 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
  • 135 資(通)訊服務

蒐集之個資類別:

  • C001 辨識個人者(如:姓名、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聯絡方式等)。
  • C011 個人描述(如:性別、出生年月日、預約時間等)。
※ 提醒:您於預約表單中主動填寫之主訴症狀或困擾,可能涉及個資法第6條之醫療與健康特種個資,本所將以最高規格之醫療機密等級予以保護。

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 自您提供資料之日起,至您要求停止使用、本所停止提供服務,或依相關醫療法令規定之病歷與行政檔案保存年限(至少7年)為止。
地區 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含澎湖、金門、馬祖等本所醫療服務所及之處)。
對象 本所內部經授權之醫療行政人員、執業心理師。
方式 透過數位檔案、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方式(如電話聯繫、Email通知、簡訊確認),用於核對身分、安排診療時間及進行醫療行政管理。

三、網站一般瀏覽之自動記錄

於一般瀏覽本網站時,伺服器會自行記錄相關行徑,包括您使用連線設備的 IP 位址、使用時間、瀏覽項目及點選資料記錄等。此記錄僅作為我們增進網站服務、流量分析與系統安全之內部參考依據,此記錄為內部應用,絕不對外公布,亦無法與特定個人進行對接。

為提供精確的服務,我們會將收集的問卷或預約統計內容進行去識別化之統計與分析,分析結果之數據或說明文字除供內部研究外,我們會視需要公布,但絕不涉及特定個人之資料。

四、當事人權利行使方式

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您就本所所保存您的個人資料,享有下列權利:

  • 查詢或請求閱覽。
  • 請求製給複製本。
  • 請求補充或更正。
  •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請求刪除。
權利限制:若您欲行使上述權利,可與本所行政管道聯繫。但若因您要求刪除或停止利用個資,導致本所無法進行法定醫療機構之掛號、核對身分等必要行政作業時,將可能導致您無法使用本所之預約與心理治療/諮商服務。

五、資料之安全保護措施

本網站主機均設有防火牆、防毒系統等相關的各項資訊安全設備及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護網站及您的個人資料。

本所對於個資與醫療隱私採用嚴格的保護措施,所有接觸資料之行政人員與執業心理師,均受《醫療法》第72條及《心理師法》第17條之醫療業務保密義務約束,如有違反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與行政責任。

因業務需要有必要委託其他單位(如系統維護廠商)提供服務時,本所亦會嚴格要求其遵守保密義務,並簽署保密協議書(NDA),採取必要檢查程序以確定其確實遵守。

六、網站對外的相關連結

本網站的網頁可能提供其他網站的網路連結,您經由本網站所提供的連結點選進入其他網站時,該連結之外部網站不適用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您必須參考該連結網站中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七、與第三人共用個人資料之政策

本所絕不會任意提供、交換、出租或出售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個人、團體、私人企業或公務機關。但有下列法律依據或法定例外情形者,不在此限:

  • 經由您明確同意者。
  • 法律明文規定者(如:依據《自殺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法定通報義務)。
  • 為免除您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急迫危險者。
  • 與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合作,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處理或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 當您在網站的行為,違反服務條款或可能損害或妨礙網站與其他使用者權益或導致任何人遭受損害時,經本所管理單位研析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是為了辨識、聯絡或採取法律行動所必要者。

八、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正

本網站隱私權保護政策將因應國內法規變更、醫政指導方針或營運需求隨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即時刊登於網站上,恕不另行個別通知。